“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也不是束在高阁的经典,他应该有生命,活在我们的心中,活在每个人的生活里。
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如何保证宪法的至高地位,让人真正地从思想上敬畏、在行为上遵守?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而后,省、市、县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出台宪法宣誓制度。“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虽然誓词仅仅70字,用时也仅几十秒,但是庄严的仪式,铮铮的誓言,震撼人心,彰显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并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宪法宣誓只是一个起点,要培养人民的宪法意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用潜移默化的氛围慢慢深入,将宪法宣传常态化,让宪法走出课本,走进生活,让宪法意识的火种深入民心。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曾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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