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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考察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9-21 1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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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带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赴山东济南、烟台、青岛学习考察了山东省促进农产品出口的经验。考察团先后听取了山东省人大、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厅、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经验介绍,实地考察了京鲁渔业、青岛佳元等农产品出口企业,参观了山东检验检疫局实验室。通过考察,考察团成员提高了认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增强了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的信心。

  一、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基本情况和经验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近几年来,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战略,农产品出口得到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达到101.6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出口额的22%,其中农产品出口69.1亿美元,超过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4。2000年至2005年,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年平均增幅均在20%以上。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占主导,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比重持续上升。水产品、蔬菜、肉类、水果、花生等5类产品出口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83.5%。其中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接近40%。二是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加大,出口农产品市场趋向多元化。全省农产品出口到165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山东对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的农产品出口达到50.9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73.7%。三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龙头企业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年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龙头企业达到151个,出口额占全省的48.9%。四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省的3/5。私营企业出口发展较快,出口额超过全省的1/5。

  山东省促进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以及扩大农产品出口工作,把扩大农产品出口工作当作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空间、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致富的重要举措来抓。近年来,围绕农业和农产品出口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及优惠利率的金融信贷服务,优惠电价扶持,增加对涉农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的财政鼓励政策。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农产品竞争力。2004年,山东省财政安排500万元,2005年资金规模扩大到2000万元。

  2、工作思路明确。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思路就是实施“三化”战略:即实施农业标准化打造优势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做大做强品牌,推进产品国际化拓展市场空间。

  第一,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优势产业为重点,实施农产品标准化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积极应对和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有效措施。目前,山东省主要农产品初步形成了国家、行业、地方三级相配套,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标准体系,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到3000多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面积1200多万亩,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到5%以内。2004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通过5年时间,在全省组织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根据进口国标准和国际标准,研制并实施出口农产品农业操作规范,达到净化产地环境、规范生产操作、开展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管理的目的,推动全省种植业与国际标准接轨。目前研制并推广12种主要农作物GAP,发展绿卡基地200万亩,极大地提高了山东农产品在国外市场的声誉。通过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山东蔬菜、水果、花生、水产品及畜牧产品等主导产业的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初步建立了全省蔬菜、果品、畜牧、水海产品、花生、禽肉制品等优势产品产业区。

  第二,以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品牌为重点,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通过“抓龙头,带源头”,不但增强了抵御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还逐步形成以工促农、以企带农、以产富农的发展新路子。抓龙头是对农产出口龙头企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精深加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增加附加值,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种养、生产加工、科研教学等单位参加的新型出口行业协会。带源头是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带动农产品从原料到加工到成品全过程,增强企业和基地的源头自检自控能力和自律意识。

  第三,以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拓展国际市场为重点,实施农业国际化战略。多元化市场是降低企业市场风险,保持农产品出口持续增长的有效途径。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组织出口企业赴重点新兴市场参加国际专业展览,推介企业产品。举办寿光蔬菜博览会、烟台果蔬会、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鲁台经贸洽谈会等经贸洽谈活动,吸引大量国外客商来鲁采购。鼓励和组织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有效保护市场开拓成果。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行了出口市场的多元化。非洲、中东、大洋州等新兴市场近几年年均出口增幅均在50%左右。

  3、工作机制创新。一方面,山东省政府成立了常务副省长林廷生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农业厅、省畜牧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为成员的山东省农副产品出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对内加强对全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服务,对外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探索出一套多部门运转协调,密切配合,共同谋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工作模式。一是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通过省部农产品出口联席会议定期举行磋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通过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及时沟通信息,相互通报工作,共同研究措施,建立了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三是检验检疫部门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通过与各地级市政府的联席会议和紧密联系工作机制,实行重点帮扶,从政策、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这些工作模式的确立,形成了思想统一、齐抓共管、增强合力、积极推动的良好局面,为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另一方面,山东省在全国率先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了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工作方案,确立了省局共促农产品出口的良好工作机制。2002年,面对国外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使我国农副产品出口受到严重影响和冲击的严峻形势,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政府签署了《国家质检总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相互配合扩大山东省农副产品出口的工作方案》,形成了地方政府和检验检疫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扩大和促进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工作机制。迄今为止,国家质检总局与山东省政府成功举行了6次促进山东农副产品出口的联席会议,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山东农副产品出口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山东出口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检查检验体系建设,对扩大山东农副产品出口、提升山东农业生产力水平、推动“三农”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对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建议

  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水稻、油料、棉花、茶叶、柑桔、苎麻、生猪、淡水鱼等大宗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处于前列,但没有形成出口优势。生猪、肉类、茶叶、果蔬罐头、杂交水稻种子、淡水产品等是我省传统出口农产品,但没有一个产品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对此,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我省农产品出口取得新的突破。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出口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把促进和扩大湖南农产品出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建立责任制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出台促进和扩大湖南农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和扶持加强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品牌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三是加大投入。省财政要设立扶持农产品出口的专项资金,并根据形势需要,逐年增加财政投入。

  2、不断提高我省出口农产品质量水平

  重点抓好3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以农业标准化创品牌。农业标准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今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我们要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作为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创建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大举措。一是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要结合优势和特色产业,从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层次,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建设。二是要努力打造农产品品牌。要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大力推行公司(协会)+农户+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按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标准组织生产,创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三是要努力开拓“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场。要依托农产品“三品”品牌,加强营销促销,不断提高我省农产品知名度,拓展农产品外销市场。

  二是以市场准入促管理。实行农产品市场出口准入,把住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安全关,一方面能确保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能够给生产者、经营者发出强烈的信号,督促生产者、经营者自觉地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过去,由于条件不成熟,我省还没有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通过这些年的工作,我们无论是在工作机制、技术支撑体系、法制建设,还是在社会氛围等方面,都已经具备了全面实行市场准入的工作基础。建议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意见》,从今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今年要重点抓好全省市州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生猪、家禽产品的市场准入。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农产品分类查验检测、市场销售档案、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分品种、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要确保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水稻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经济作物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不得检出禁用农业投入品。

  三是以“三个体系”建设强基础。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要按照与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对接的要求,立足本地优势和特色产业,加强国际、国内标准的收集和研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要根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整合资源,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要充实和完善省、市、县农产品认证管理机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认证管理队伍,加大“三品”认证和开发的力度,加强对无公害产地和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

  3、形成促进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工作合力

  加快建立促进和扩大湖南农产品出口的良好工作机制,建立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南省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实践证明,国家质检总局与省级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省局联席会议制度是促进农业实现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一个难得的机遇,全国已有 14个省市与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合作机制。为此,建议湖南省政府尽快启动与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合作机制的有关工作,一方面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对促进和扩大湖南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加强协作配合,着力提高湖南出口农产品的水平和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我省促进农产品出口的良好工作机制,成立湖南省农副产品出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农业和外经贸的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科技厅、林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同志任联络员。

  加强对农副产品出口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快发展外向型现代农业的良好工作模式。出口农产品安全质量受到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多个环节的制约,涉及到农业、林业、商务、科技、检验检疫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建议省政府借鉴山东经验,形成政府职能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在促进扩大农产品出口方面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积极主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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