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三湘环保世纪行>环保行动>正文

水污染执法检查整改“成绩单”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梁斌勋 编辑:redcloud 2017-07-24 15:48:10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水污染防治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全省上下联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5年9月21日,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差,治污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防治措施乏力,部分流域水污染严重;一些单位污水直排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少数地方监管不严,能力建设比较滞后;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地方立法有待跟上”等问题。报告继续采用附件形式开列问题清单,将调查核实的14个市州117个水污染问题严重的区域和点源予以公布。与会人员对此予以好评,会后向省人民政府转交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在会后向社会公开,《三湘都市报》率先全文公布“问题清单”,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纷纷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117个问题的整改成绩单

  今年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水污染防治法跟踪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将其列入监督工作要点,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此进行了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分四个组开展检查,除岳阳因遭受洪灾临时取消检查外,对其余13个市州进行了检查。

  截至7月中旬,在已检查的105个问题中,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占检查项目的34.3%;13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占检查项目的12.4%。衡山县垃圾填埋场等43个问题制订了整改规划,有的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约占检查项目的40.9%;株洲市天旺屠宰场、澧县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等13个项目整改不力或没有开工,占检查项目的12.4%。

  从市州的情况来看,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各有一个问题未整改,株洲市有33.3%的问题未整改,特别是常德市有60%的问题未整改。

  7月27日,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长刘尧臣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了整改结果。报告中说,省政府对反馈的117个问题进行了逐个交办,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洞庭湖水质近年来持续恶化问题,省政府出台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验方案》。

  报告中认为,已有54个问题整改到位,26个问题将于年内整改到位,另外还有37个问题约31.6%由于涉及情况复杂,或技术难度高、工程量大等原因,正在研究和论证完善整改方案,然后因情施策。

  据监测,目前全省水环境质量局部好转。今年1-6月,全省98个江河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6个,占98.0%。

  整改效果“五个比不上”

  事实上,去年执法检查中共发现234个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并在全面检查时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但后来只有一半问题写入了报告中。

  “水污染问题整改中存在'五个比不上'。” 省人大环资委向常委会会议提交的跟踪检查报告认为,水污染问题整改效果比不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效果;全面检查时反馈但未上污染问题清单的,比不上已上问题清单的整改效果;多部门联合整改的,比不上单个部门整改的效果;区域性问题比不上单一点源的整改效果;农村问题比不上城区问题的整改效果。

  “全省水污染形势依然比较严峻,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跟踪检查报告认为,部分领导思想认识比较差,对执法检查公布问题清单有抵触情绪;有的对整改工作推诿拖延,想方设法不曝光,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特别是一些地方非法生产和非法排污屡禁不止,当地政府没有进行防治。有的地方在省人大常委会两次执法检查、省环保厅挂牌督办后,仍应付敷衍相互推诿,打击非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极其不力,放任市场自由扩张无序发展,造成水污染叠加累积,监管严重失职。长株潭三市的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滞后,规划里很大一部分项目只有设计方案,却没有整改行动。

  委员们赞同此观点,“环资委的跟踪检查十分细致,特别是报告中提到的'五个比不上',抓住了核心和关键问题。为什么一个老问题的整改后又发现新的更严重的问题?”

  邹学明委员认为:“一些地方城区的河段、内湖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臭不可闻,群众意见很大。” 检查中发现,许多地方的污水长期非法直排,湘资沅澧四水的很多支流和沟渠,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富营养化、黑臭现象常见。

  姜玉泉委员在检查中说:“有的市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原来的灌溉渠道就是现在的排污渠,治理的力度不大,进度也不快。”

  责任追究尚未落地

  去年11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强调: “对执法检查报告中列出的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在水污染防治中不作为的行为,省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一些严重滞后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要实行公开挂牌督办,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要依法实行区域限批。”

  罗述勇委员说,报告中写到“有的企业非法生产多年,群众一再举报,但一直没有整改,仅今年上半年就被省人大环资委3次抓到非法生产的现场,环保等部门也没有进行查处,任其继续非法生产、非法排污,没有谁去追究不作为的责任。“他询问:“这是谁?对这类问题一定要曝光,对相关领导和人员一定要问责。”

  为何责任追究依旧落不了地?还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主要是没有谁去较真,也没有谁愿意去得罪人。

  整改仍在路上

  7月28日上午,常委会分组审议省政府的整改报告 。对117个水污染问题,报告后都附了详细的整改和检查情况,省人大的跟踪检查报告有34页,省政府的整改报告也有31页。省人大常委会认为整改滞后和未整改的问题占53.3%。省人民政府“晒”出的整改成绩单却不一样,认为未整改好的仅占31.6%。

  对一些污染问题的整改结果,两个报告的评价还截然相反,这引起了委员的高度关注。在2个多小时的审议中,委员们抢着发言,讲诤言,说硬话,“辣味”蛮浓,批评毫不留情面,让一些列席会议的省直部门负责人脸上“挂不住”。

  李平委员首先发言:“执法检查报告中要求整改的问题,第一个就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差,这个问题省政府的整改报告没有回应!”

  何训委员在株洲工作,他比对两个报告,毫不护短:“我有一个疑问,省政府整改报告附件中,认为株洲的第二、三、四个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而省人大的回头看材料中,却认为全部未完成。”

  李湘涛是会议第二组工作人员,曾参与了现场检查,她回应:“在第二个问题即株洲天旺屠宰场违法生产问题所在地检查时,该场负责人态度极其恶劣,指着在场的区环保局领导鼻子骂!周围群众反映该场紧邻居民区,而周围群众反映屠宰场污染扰民严重。”

  何训委员对着几米开外列席会议的省环保厅领导接着问:“请你厅就此给一个解释?为什么认为这类问题已整改完成?”却无人做答。

  田平莲委员接过话题:“有的市60%没有整改,省政府的整改清单与省人大的跟踪评价有出入,这中间到底是什么问题?省政府要强化法定责任的落实,省人大要跟踪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

  参与跟踪检查的姜玉泉、王晓光等委员也“爆料”:在问题清单中,长沙、湘潭、益阳等地有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省环保厅在整改报告中认为其外排废水指标正常。可随同参加检查的省环保厅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采样化验的结果却是严重超标。王晓光委员说:“一个省直职能部门竟然对同一个污染问题作出相反的结论,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深思。”杨吉凡委员认为,许多地方建了污水处理厂,这些例子说明还不能正常运转,不能运转就等于“摆设”。

  彭根南委员认为,“以往的报告很难见到省人大的检查情况和省政府报告的情况不一致,这关系到整改及不及格的问题,也说明了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不担当。”

  董岳林委员建议:“执法检查报告中讲到,对有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员要约谈、追责,但跟踪检查发现没有一个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去真正落实,一定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才行。”

  田家贵委员说:“执法检查报告提到的涟源饮用水源上游安化县所属企业超标排放砷,跟踪检查还是严重超标,为什么不依法处理?政府要敢于担当,要做实事。”

  刘路平委员也认为:“要建立举报有赏机制,把群众充分调动起来,让群众随时举报污染问题。”他表示要在追责上下功夫:“措施要硬,各级政府、各级领导的责任要明确,建立谁主管谁负责机制,把压力传递到县、市、乡镇,让各级政府都负起责来。执法要严厉,特别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政府官员的惩处,应绝不留情。”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闭幕式上强调:“下一步,省人民政府要注重加大问责力度,对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区域限批。对水污染防治中不作为地面、乱作为,以及环境污染监督严重失职的,要依法严格追责。”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梁斌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