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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审议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3-14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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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3年5月25日)
省人大常委会: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去年12月,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审议意见处理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常委会办公厅将《报告》转交我委负责审议。
为做好《报告》的审议工作,我委认真做了各项相关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2月25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发改委等12个省直部门关于《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2月底至3月中旬,我委部分委员和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建厅的有关负责人,并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先后赴长沙、衡阳、永州、湘潭4市和省卫生厅,深入湘江流域的有关市县区及乡村、企业、矿区、支流、污水处理厂等地,就《审议意见》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3月15日,我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从我委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湘江流域8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亲自部署。时任省长徐守盛等省领导多次过问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湘江流域 8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就落实《审议意见》进行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明晰了时间节点,落实了责任人员;三是制订规划出台方案。时任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亲自主持制订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环保工程的通知》、《实施十大环保工程目标考核办法》。出台了《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规划了614个专项整治项目,明确了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等8个方面的重点。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湘江流域8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了具体的落实方案,其中各市、县的采砂规划编制和审批已基本完成;四是认真落实积极整改。省人民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落实《审议意见》。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等部门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污染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改进河道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湘江流域8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加快了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在老污染源的治理上加大了工作力度,长沙坪塘、衡阳合江套、湘潭竹埠港等老工业区已经或正在整体退出。长株潭3市开展了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的清库等污染防治工作。在我委多次暗访、调研浏阳河长沙城区段等地污水直排后,长沙市政府于 2月26日紧急下发了《浏阳河城区段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在新污染源的控制上,严格了准入门槛。同时,制订了整治整合实施方案,加大了开采秩序整顿力度,一些地区的开采无序现象得到遏制。一些地方出台了矿区生态修复规划,正在组织逐步实施。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突出重金属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办理态度积极,举措有力,进展可喜,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的《报告》比较满意。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很多工作尤其是实施十大环保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清库工作才刚刚开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
  在调研中,我委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少数地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如长沙县星沙区域和衡阳市城区的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不足60%,加之一些企业偷排、城市截污管道建设不配套、雨污未分离,污水直排、污水未有效收集处置或处理后中水不达标等现象还比较严重。特别是长沙县暮云镇地区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规划2008年开建2010年投入运营,但至今仍未开建,每天约10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湘江。长沙等地城区排水管网不畅、管理滞后,一遇暴雨,局部区域易内涝。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即将蓄水,省人民政府要求2014年9月后,长株潭3市工业废水100%达标排放、进入库区干流的城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0%,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还非常艰巨;二是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理想。我委在多次跟踪检查浏阳河长沙城区段排污口等地时,发现存在35个排污口、污水直排现象严重,污染触目惊心,随行的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报道,有的还动用了航拍手段,引起了省内外的广泛关注。环保部2009年9月下达的《关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其中很多要求未落实到位,特别是要求现有岳麓污水处理厂和榔梨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位置移至坝址下游,这些工程至今未动工;三是湘江支流水污染比较严重。调研中所到的长沙市浏阳河和捞刀河、衡阳市幸福河和康家溪、永州市石期河、湘潭市和娄底市涟水污染都比较重,河边垃圾成堆,污染了的支流水排入湘江,加重了湘江的水污染;四是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展不快。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郴州三十六湾和玛瑙矿区、湘潭竹埠港等地很多项目,受治理技术瓶颈、配套资金筹措难等因素制约,工程进展和质量不理想。长沙铬盐厂60万吨、湘乡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公司20万吨已解毒铬渣的后续治理任务很重;五是饮用水质监测能力较弱,农村饮用水质堪忧。目前,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控制106项指标中,只有省卫生疾控中心能开展104项指标检测,市、县两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检测能力分别为60、 30项左右。且环保、住建、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都有水质监测机构,监测能力重复建设严重,专业技术人员不够。据了解,虽然全省城市生活饮用水质总体状况良好,但是城镇二次供水、农村自建设施供水水质合格率偏低,农村居民对饮用水质普遍感到担忧。2012年省卫生厅对全省93个市县的2000座农村水厂开展了监测,涉及覆盖农村人口约755万,检测水样8000份,微生物指标大都超标,重点监测的 19项指标总合格率仅为35.13%。因此,要真正把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任务还非常繁重。
  委员会建议,省直有关部门和湘江流域各地应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划方案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履行好环保职责,分清轻重缓急,以《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为法律武器,以湘江长株潭衡段水环境保护、十大环保工程实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污染防治等工作为重点,以全面落实环保部《关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抓手,以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根本目标,努力攻坚克难,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尤其是要下功夫打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大坝全面蓄水前的清库攻坚战,确保不留隐患隐忧。我委将一如既往地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湘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流域的生态环境逐步好转,为“两型”社会和美丽湖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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