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在泸溪县浦市镇卫生院药剂室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栏和零差价公示栏赫然在目:阿莫西林颗粒原价5元/盒,现价1.38元/盒;头孢唑林纳原价2.9元/0.5g,现价0.83元/0.5g,菌必治原价8元/2g,现价4元/2g……公示栏里,十分清晰地列出了国家基本药物的原执行价。
通过阳光采购网执行零差价销售后,患者用药价格大幅度下降,价格前后对此在公示栏里,让利多少,群众一目了然。
9月1日,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委员谢卫东的带领下,2011年“三湘农民健康行”集中采访团湘西组一行来到泸溪县浦市中心卫生院。
浦市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急诊于一体的中心卫生院。目前医院共开放病床128张,服务对象包括本镇人口和周边乡镇人口约15万余人。
内科门诊室里,姚大夫正在给家住浦市镇黄家桥村村民邓一双量血压、测体温。今年42岁的邓一双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全家的经济收入全靠他种田、砍柴和做小工。2007年正月,他在山上砍柴不小心伤了脚,每逢天干太久或遇阴雨天气,伤脚疼痛难忍。为了医治脚痛的毛病,他不得不经常来浦市镇中心卫生院买药,常用的药是布洛芬缓释胶囊,之前每盒的价格是18元,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后,每盒只须13元,便宜了5元钱。
邓一双高兴地说:“现在医院药品都是按他们的进价卖给我们,这大大减轻了我们患者的负担,真是感谢国家出台了这么一项好制度,让我们在镇中心卫生院看病,既方便又实惠。”
住院的田家溪村村民谭伍儿,2010年初患上慢性咽喉炎,平常都是在浦市镇上的小药店买药,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她基本上都是到中心卫生院来买药。她告诉笔者:“现在镇中心卫生院药品便宜可靠,而且医生、护士都很热情,有病肯定是到卫生院了。”
据杨建忠院长介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浦市镇先后召开镇干部、村干部和村卫生员工作会议,通过印发宣传单、小册子、办黑板报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相关政策。镇中心卫生院坚持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销售价格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开具处方,减少“大处方”,打破了以往“以药养医”的格局。今年1至7月,该镇卫生院住院人均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34.5元,下降23.1%,门诊人均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5元,下降39.6%,药品总收入151万元,直接为群众让利100万元。通过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降低了患者医药负担,让群众享受到了惠民工程最直接的实惠。
稿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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