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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来源: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作者: 编辑:黄飞飞 2021-08-30 15: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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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出台《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这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中贡献人大力量的重要举措。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全文: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5日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考察湖南时作出的“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指示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为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1.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上走在前、作表率。

2.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自觉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要求贯彻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紧跟中央、紧扣大局、紧贴民意、紧接地气、紧盯问题,积极为民发声,帮民解愁,带民致富,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代言人。

二、认真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

3.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开展“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强统筹协调,丰富活动内容,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4.各级人大代表要结合本人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力求每年为群众办1件以上实事或推动解决1个以上实际问题。

三、不断深化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

5.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谋划和组织省级领导干部中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代表小组活动,突出人大特点,创新活动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活动特色更鲜明、效果更实在。

6.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代表小组活动的机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代表参加1次以上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示范作用。

7.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以上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或其他形式的闭会期间活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交1份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

8.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本地实际,组建本级人大代表专业小组,邀请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代表参加。建立健全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制度,认真组织代表专业小组开展活动,积极邀请小组成员参与人大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四、持续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

9.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中选择立法项目,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对立法工作和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持续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让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10.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优先从代表建议中选择重点监督项目,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人大代表要广泛听取意见,敢于直面问题,为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作出积极贡献。

五、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

11.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建立代表建议提交前与部门沟通机制,推动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

12.加强代表建议的精准交办,完善督办、领办、办理工作机制,发挥领导干部牵头督办、领办代表建议的示范作用,支持代表跟踪建议办理工作,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

六、扎实推进县乡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13.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推动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县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14.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在民生实事征集、审议、投票、监督等各个环节,要更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民生实事与群众需求有机统一。

七、进一步畅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15.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建立上一级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人大代表、县乡级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的工作机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室)建设,每月至少安排1天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到就近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室)开展活动,及时公开活动计划和代表有关信息,扩大群众参与度。

16.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与政务服务部门的沟通衔接,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17.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收集整理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编印《代表之声》,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向代表反馈有关情况。

18.各级人大代表要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联系群众的本领。要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平台,加强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粘合剂”作用。

八、建立健全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机制

19.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科学制定本级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计划,保证每位代表在届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报告1次履职情况,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

20.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开展省、市州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重点了解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情况。

21.加强代表履职登记和履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代表履职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把代表履职情况特别是联系群众办实事情况作为代表评先评优、推荐连任代表人选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

九、切实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服务保障工作

22.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顶层设计,围绕代表履职需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本地实际,建好用活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或手机APP,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室)信息化建设,为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便利条件。

23.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增强代表主体意识和主动服务代表意识,充分尊重代表权利,鼓励代表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和途径。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代表知情知政、联系群众提供有力支持。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代表履职活动宣传,积极推介优秀履职事迹。要加强代表和代表小组长培训,做到届内全部培训1次,不断提升代表和代表小组长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完善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代表活动经费保障。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服务代表履职的能力水平。

来源: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