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机关工作>正文

【2020年工作亮点扫描】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湖南人大信访样本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周昌 陈奕樊 编辑:黄飞飞 2021-02-01 15:44:38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图片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编制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湖南人大网推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市州人大2020年工作亮点扫描”专栏,选取部分亮点工作进行摘编,与大家一同回首一年的重点工作、亮点工作。

代表履职,要以人民为重。我国五级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熟悉和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和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

2019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力支持和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丰富和拓宽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容。

高位推动,主动问计

2019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赴京请示汇报有关工作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局长白平胜介绍了全国人大代表信访件的办理反馈和制度建设情况,并提到了山西省出台了办理代表信访事项的单项制度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当即要求信访办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和外省人大经验做法,尽快组织人员起草相关文稿。

在《办法》出台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先后6次在信访办报送的签呈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时任)王柯敏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亲自带队赴省高院调研座谈、听取意见,要求信访办会同联工委对省高院所提意见进行专门研究,并以办公厅名义作出书面回复;常委会秘书长胡伯俊全程给予关心指导,提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在送审和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时,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常委会副主任周农,时任常委会副秘书长龙朝阳又对《办法》(草案)提了指导性的修改意见,推动了有关条款的进一步完善。

根据所提意见作了哪些修改?没有采纳所提意见是什么原因,法律或政策依据是什么?……在对外征集意见环节,信访办主动与省公检法司及省信访局沟通衔接,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工作进展情况。此后,信访办又先后2次赴省检察院,3次赴省信访局上门走访,与有关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就《办法》起草情况作了深入互动交流,为《办法》的出台提供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和扎实的意见基础。

确立原则,依法办事

2019年12月,某律师带着一件由11位国、省人大代表联名反映的信访件来到信访办,要求发函转交省高院办理。信访办仔细阅看信访材料后发现,该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在省内只有省高院启动院长发现程序,才有可能立案再审。但因该案事关重大,不仅涉及省高院院长和11位国省人大代表,而且信访材料上的代表签名有几处笔迹相同,真实性可疑。

信访办当即与11位代表一一电话联系,询问是否知晓该信访件的情况,是否支持这件信访件里面的诉求,信访件上的签名是不是代表本人签字,并向联工委通报了上述情况。

经核实,该信访件上的代表签名有几处由他人代签,且部分签名的代表没有详细了解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和提出的诉求,不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即:代表反映或转递群众信访事项,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利用代表身份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干扰司法机关工作。

鉴于这一情况,信访办当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与联工委再次进行了沟通,向联名代表反复阐释有关制度规定,最大限度争取代表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最后,这件信访件没有做发函转交处理。

这是《办法》出台确立归口处理原则后,信访办处理的重大事件之一。

确立归口处理原则路漫漫。2014年,中央和省委作出关于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决策部署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由信访办统一受理、处理群众信访。2019年,在机关内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时任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表示,赞成由信访办归口处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从此以后不再向司法机关转交代表信访事项。并最终在《代表信访事项办理办法》中确立了这一工作原则。

去年以来,信访办共办理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29件,其中,监察和司法委转来1件,联工委转来5件。

加强指导,规范制度

向市州、各级代表寄送相关资料,奔赴基层调研指导,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致信全体省人大代表介绍代表反映或转递群众信访事项的制度建设和工作推进情况……2019年以来,信访办多措并举,加强对《办法》的宣传指导。

《办法》宣传推介获得了全省各市州的积极响应。2020年12月10日,长沙市人大信访部门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率先在市州层面出台了相关制度。

图片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长沙调研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现场。

此外,永州等地人大信访部门正在着手起草相关制度规定,其他市州也准备对原有制度作出相应调整。

如何让《办法》在实际中落地实施,不成为"一纸空文"?"考虑到《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制度约束。"信访办负责人表示。

《办法实施细则》应运而生。2020年3月19日,信访办报请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和秘书长胡伯俊审定,《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制定出台。该操作细则细化了操作流程,规范了工作程序,有力提升了代表信访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办法》制定以来,信访办共发函转交36件代表来信。据统计,有关单位都与代表进行了联系,沟通了办理情况,目前已答复办理结果有30件,占全部信访件的83.3%。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周昌 陈奕樊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