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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例

来源:湘西州人大办 作者:宛庆丰 编辑:redcloud 2020-12-14 16: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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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湘西州的美,美在神奇的山水风光、美在浓郁的民族风情、美在厚重的历史文化,那么点缀这种美的,便是镶嵌在湘西州1.5万平方公里大地上似珍珠般珍贵的一批传统村落,湘西州因有它而贵气,因有它而闻名,因有它而拥有未来。因此我们对传统村落更是要倍加保护和珍惜。

  一、传统村落的现状

  近年来,湘西州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州人民政府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纳入对县市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力度,出台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通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古城古镇古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传统村落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政策保障。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对中国传统村落实行挂牌保护,并全面完成了172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还加强了农村传统工匠培训,培训了9期,发证2029人,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在利用传统村落上成效显著,走出了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良性路子,打造了老寨、竹山、老司城、双凤、惹巴拉、墨戎、翁草、中寨等一批环境优美、生态秀美、民风淳美、社会和美的传统村落,不仅丰富了乡村游景点,也带来了老百姓的增收脱贫。州人大、州政府及时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立法计划,2019年3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日实施,标志着湘西州传统村落保护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加大了对传统村落的资金投入,自2011年以来,全州累计投入11.9亿元,整治保护特色民居37096户(栋),到目前为止,我州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172个村,数量在全省市州中位居第一,在全国地市中位居第四,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全国十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州),到位中央财政专项保护发展项目资金3.92亿元及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专项资金1.5亿元,州县财政累计整合资金1.5亿元投入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

  二、传统村落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令人敬佩的成果,但要守住湘西特色,造福湘西子孙后代,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传统村落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解决好存在的这些问题,为湘西州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留下财富。

  1.保护传统村落没有做到全覆盖。湘西州有1815个村,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远不止172个,这172个被列入到中国传统村落的村,大都是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村,因而被列为重点保护的名录,而众多一时还不具有旅游利用条件的传统村落没有列入保护名录,这些传统村落的保护基本上处于流于形式、无人管理、自生自灭状态。特别是有一批坐落在生态环境特别好的自然寨,属于传统村落,由于受加快城镇化发展和外出打工的影响,是人去屋空,房屋常年受日晒雨淋无人维修影响,倒塌了也无人收拾,整个自然寨就是一幅破败相,用不了几年这些传统村落就会消失掉。

  2.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不牢固。虽然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的村,政府制定了保护政策,也颁布实施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这一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有效保护。如在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求贫困户进新房拆旧房,就有在拆旧房上不考虑你是不是传统村落,统统实行一刀切,无条件全部拆除的问题,好好一个传统村落因这里拆一户那里拆半栋,搞得是面目全非。

  3.存在过度和低水平利用的现象。对传统村落我们坚持的是保护第一的方针,但也主张在利用中实现更好的保护,让传统村落通过合理有序利用造福当地百姓。但在实际利用中,存在过度利用的现象,将原有的特色和民族文化元素破坏掉了,节外生枝、画蛇添足、标新立异的引入自认为是传统村落的东西,如红瓦、蓝瓦、红墙、白墙等。也存在低水平利用的现象,也就是利用上同质化,失去了传统村落原有的特色,如一概吊脚楼、木板房,取代了石板屋、土墙屋、竹篱笆屋;如一概的商业化,绿化亮化美化如同城市的园林化,听不到鸡鸭狗叫声,看不到其踪影,找不到乡村的气息,已没有了乡愁。

  4.农户乱搭乱建仍时有发生。一方面,政府没有让保护传统村落的老百姓得实惠,如对保护好的房屋和整修如旧的房屋应给予资金补助,帮助其树立保护意识,实际是没有给或给的很少。另一方面,农户无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只求自己方便和需要,任意乱搭乱建自己所需的设施,将传统村落搞得不堪入目。

  5.重建筑物保护轻特色文化保护。当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大都停留在对建筑物的保护上,如防倒塌进行整修,整修强调修旧如旧,保持原有建筑物的风格。而对构成传统村落的重要的特色文化要素却并不在意,让其自生自灭,没有政策措施和人力、财力去支持保护,造成如民族文化、农耕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和非遗文化等面临消失,当传统村落文化消失后,传统村落便没有了灵魂,传统村落也就不叫传统村落了。

  三、保护和利用的思考

  当今,因保护传统村落而荣耀,而追溯历史,哪怕没有保护,就因为太穷,传统村落得以保存完好。由此,我们看到,经济越发展越富有,对传统村落如不加以保护,那么传统村落遭受的破坏也越大。面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不可多得、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传统村落,面对我们因保护不力传统村落正逐渐消失的严峻现实,如何做到对传统村落应保护的都保护,能利用的都利用,使其永不消失,造福当代和后世,值得我们深刻思考。

  1.要加大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力度。毫无疑问传统村落是政府一笔巨大的资产,我们只能使其增值,而不能让其降值甚至变成负值。为此,政府首先应彻底摸清家底,将所有传统村落一个不漏的都摸排出来,登记造册,并分级加以保护,即国家、省、州、县各自划定一批加以保护,改变现在只国家保护了一批,省、州、县没有明晰保护任务,造成很多传统村落实际没有得到保护,正在加速消失令人心痛的严重现状。其次,要将传统村落的保护纳入当前正在做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去,通过严格执行规划来实现传统村落的保护。第三,对农户在传统村落里的乱搭乱建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整治,不仅要拆除,更要加强日常监管,杜绝乱搭乱建行为的再度发生。第四,要让保护传统村落的老百姓得实惠。对保护好的房屋和修旧如旧的房屋要每年给户主保护补助资金,以此来提高农户的保护意识。

  2.要在利用中实现更好的保护。对每个传统村落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有利用价值的传统村落,就走好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路子。对一时不具备利用价值条件的传统村落,则只讲保护不讲利用,严格地保护起来。传统村落在利用建设上,首先在认识上要非常明确,传统村落无需开发,因它本身就是无价之宝,开发不好就会遭到破坏,因此,无需开发,只可以加以利用。利用是因传统村落有价值,而不仅仅只限于认为是开发乡村旅游产业,利用传统村落可发展多种产业。为此,在利用的做法上,一是整治与传统村落不相符的东西,如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二是保护好传统村落原貌和特色,不搞大拆大建,防止过度利用不当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发生。三是抢救性修旧如旧和恢复行将消失的文化元素。四是配套与传统村落相符的、发展乡村旅游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要严格按照这四条去做,并且不论是政府、企业、村落哪一方来做传统村落的利用,都要杜绝领导意志、老板行为,要请技术专家设计好了再去做,要注意的是设计不要求创新,只力求全面整体体现传统村落的风貌和价值,而且设计一定要符合该传统村落的特色,不是照搬别的传统村落的设计,硬套该传统村落的设计,防止传统村落利用上的同质化。

  3.要实现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传统村落不仅仅是历史遗留下的财富和景观,更是传统思想、文化生态价值观和精神生活的文化载体,不仅仅是可供利用的旅游资源,更是文化资源,都说没有文化的旅游是没有灵魂的不长久的旅游。因此,不论是利用和暂时不具备利用条件的传统村落,都要保护好文化资源不遭到破坏,不致消失。要围绕传统村落生产生活工具、民族服饰、手工艺品,加大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要围绕活态展示民风、民俗,加强文化记忆传承,鼓励村民穿戴民族服饰,使用民族语言;要围绕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乡村文化活动,传承优良的传统观念、民族风俗和生产生活技艺。传承的一定是传统村落的优秀文化,而不是陈规陋习,更不是胡编乱造的谎言。

  4.要实行必要的责任追究。既然我们都认为传统村落是宝贝,那就要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去保护它,让它毫发无损,让它发光发亮。要经常开展工作督查和检查,对那些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传统村落得不到有效保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在这上面绝不能迁就,绝不能放过,一旦迁就放过就意味着保护传统村落是一句空话。要严格执行保护传统村落各项法律法规,对有意破坏传统村落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打击。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力,上级发现下级在传统村落保护上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到位的,要下决心严肃追究责任。树立起各级政府的权威,防止讲是讲的,做是做的,防止类似易地扶贫搬迁不论是否是传统村落,凡是进新屋的无条件拆除旧房搞一刀切的行为再度发生。(作者系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来源:湘西州人大办

作者:宛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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