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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台 | 长沙多部法规成为全国“首创”

来源:湖南电台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9-12-17 0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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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专栏,今天走近铭刻着法制精神的山水洲城——长沙,了解引领和推动长沙全面发展的立法之路。记者阳瑜报道:

  1987年1月9号,《长沙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审议通过,经批准后公布实施,这是长沙第一部实施性地方性法规。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寻求突破,将立法目光投向管理地方性事务领域。1990年初,《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出台,初步展现了长沙市立法的地方特色。这两部法规的制定,标志着长沙市地方立法在探索中迈出了稳健的第一步,也开创了长沙乃至省会城市立法的先河。

  今年5月1号,《长沙养犬条例》施行,狗狗被戴上各种狗牌,遛狗有限制区域,人们文明养犬的意识不断增强。这是立法资源不断向民生和城市治理领域倾斜的重要体现。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伟:

  “在立法过程中力求促进两个和谐,人与犬的和谐,也力求做到人与人的和谐,也就是养犬人与不养犬人的相互尊重,换位思考。”

  在立法的过程中,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开拓创新,多部法规成为全国“首创”:2003年8月,在省会城市中率先出台《长沙市标准化管理条例》;2004年8月出台《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次在全国引导城市的建设者关注城市地下空间的管理,这一系列法规都体现了长沙地方立法工作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的精神。周伟:

  “比如《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在地铁还没有建成运行时就出台了,《长沙市慈善促进条例》也是在国家的大法还没有出台前就制定了,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据统计,从1986年至2019年12月,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9部,修改(订)50部次,废止27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2部。这些法规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使山、水、洲、城有法可依。周伟说,人大积极探索用好立法资源,注重“量”到“质量”和“效益”并存:

  “立项要考虑存在的问题是否具有全局性,是否具有紧迫性,是不是一定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立法资源是有限的,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难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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