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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说|梁庆凯:建立互联网金融法庭,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玉先 编辑:redcloud 2019-03-15 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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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资深专家梁庆凯。

  红网时刻记者 刘玉先 北京报道

  互联网金融作为顺应历史潮流而涌现的新事物,备受各界关注。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传统金融业务转型升级、破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以及金融民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例如: P2P平台频繁“爆雷”,资金链断裂、卷款“跑路”、失联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旗号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

  在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资深专家梁庆凯看来,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市场,是典型的信用经济,信用风险比传统金融更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在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仍难以有效控制风险。

  当前,我国在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之处。比如: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相对滞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行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条款,只在一些规章里面有体现;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对客户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价及信用监控;同时,缺乏对失信行为的有效约束和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

  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梁庆凯向大会建议,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地位,在全国性法律层面规定互联网金融基础性、原则性事项;调整《征信业管理条例》,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要求;推进《地方金融条例》出台,并纳入互联网金融的有关内容。

  搭建基础信用数据共享机制。建议进一步整合金融机构、零售企业、政府部门等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政府组织优势,以央行征信中心数据为基础,搭建全口径征信基础数据库;统一信用接口,明确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

  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建立联合信用惩罚机制。司法方面推动建立互联网金融法庭,发挥其大数据、高科技、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满足互联网金融多元司法需求,实现对失信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公开和相应惩罚,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同时,通过发挥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风险揭示作用,补充解决债务人偿债风险信息不对称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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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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