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永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5名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这是今年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后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促进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今年听取1名副县长、3名局长、1名法院副院长的履职情况报告。8月份,为充分了解报告对象的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派出5个调查组分别进行调查。调查组深入有关县直机关、乡镇、企业,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对5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会议还对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均在90%以上。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把审议意见以交办函形式予以交办。
来源:永兴县人大
作者: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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