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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1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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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

  省教育厅厅长 肖国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依法对我厅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文件,以及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审计整改交办会等精神,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及问题清单,要求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不折不扣、坚决严肃逐项整改到位,并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截至今年9月底,审计指出我厅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2015年省教育厅机关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业务工作经费23项、2592.5万元,但执行中分解为59个项目。

  整改情况:2015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机关年初部门预算按处室打捆安排业务工作经费23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才根据实际支出事项,将预算细化分解为59个项目(预算总额一致),由此造成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审计指出这一问题以后,我厅机关切实进行了整改。一是修订《省教育厅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等编制年初预算,实行行政经费支出双审制,经费审批程序由过去的处长签字报销,改为处长签字以后,再经分管业务和分管机关财务的厅委领导双层审批把关;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控制,在经费具体使用过程中,实行事前预算和事后支出审批双重控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三是严格控制业务工作经费规模,细化预算编制。2016年我厅机关按照“以事定钱”的原则安排业务工作经费2308万元,比2015年减少284.5万元,下降10.9%。为强化预算的准确性和约束性,年初时细化为54个具体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时严格与54个具体预算项目一一对应对核,严禁无预算开支或混淆开支。

  二、关于多编支出预算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2015年省教育厅机关教育强省、教育体制改革和民办教育等3个项目上年结余较大,当年仍参照上年度预算安排95万元,年末结余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5%;省电化教育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项经费历年净结余70.24万元,当年仍按惯例安排82.1万元。

  整改情况:针对问题,我厅采取收回多编预算、规范预算编制等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我厅按规定收回省教育厅机关2015年教育强省、教育体制改革和民办教育等项目上年结余经费541.7万元,统筹安排用于2016年重点工作;二是我厅按程序核减省教育厅机关2016年教育强省、教育体制改革和民办教育等3个专项预算45万元,调整用于援藏教师培训等新增工作;三是对省电化教育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进行清算,将2015年底历年结余的经费70.24万元,抵扣2016年考试系统服务器更换和运行维护费;四是出台《省教育厅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支出预算准确性,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年末结余经费一律收回,不再滚存使用,有效避免处室虚报预算的现象。三、关于未及时缴纳预算收入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2015年省教育考试院所属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社和湖南日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现广告收入912.26万元,少缴文化事业建设费27.37万元。

  整改情况:今年7月份,我厅督促省教育考试院所属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社和湖南日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补缴了文化事业建设费27.37万元。同时,要求有关厅委直属单位加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管,规范经营,依法缴纳税费。

  四、关于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2015年省教育厅所属省教育考试院将四六级口语考试收入32.77万元,直接冲减了事业支出。

  整改情况:2015年,受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了我省四六级口语考试组考任务。该项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和收费,考试结束以后,教育部考试中心才将考试费结算给省教育考试院。为保障组考任务顺利完成,省教育考试院提前从四六级笔试考试预算中垫付了四六级口语考试相关支出。收到考试费以后,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经办人员错误地以直接冲减事业支出的方式入账,没有及时将资金补缴非税收入。审计指出这一问题以后,我厅督促省教育考试院于今年8月份向省非税局补缴了四六级口语考试收入32.77万元,以弥补原四六级笔试考试预算垫付款,对2015年账务处理错误的凭证进行了调账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委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5〕70号)等文件,强调财经纪律,要求所有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上缴非税收入,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坐收坐支。

  五、关于将费用转嫁所属单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生产装备处2013年至2014年6月在所属企业列支职工工资及补助70.56万元。

  整改情况:由于省教育生产装备处部分职工负责所属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014年6月以前这部分职工工资全部由企业负担,没有两边领薪。2014年7月以后,省教育生产装备处实行了绩效工资改革,所有职工工资全部由单位财务统一发放,所属企业不再负担省教育生产装备处职工的工资及补助。审计指出问题以后,我厅督促省教育生产装备处将原在所属企业列支的职工工资及补助70.56万元归还至所办企业,严禁违规挤占下属单位资金。六、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2015年省教育厅年初二次分配专项资金4821万元在9月30日以后才安排下达,占年初二次分配资金总额的4.7%;“2011”协同创新专项资金345万元超过1年未拨付相关单位。

  整改情况:根据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快了教育专项资金下达进度,规范了资金拨付。一是联合省财政厅出台高等教育发展、基础教育发展等4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资金下达时限和要求;二是在2015年底提前研究下达2016年教育专项资金11亿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一半以上。除极少部分需据实结算的资金外,其余专项资金在今年上半年全部下达;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原则上教育专项资金全部通过财政预算系统直接下达到预算单位,个别安排到如国防科技大学、长沙医学院等非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明确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项目单位。2016年,所有专项资金全部按规定拨付到位。

  七、关于未实行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2015年省教育考试院所属省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社未公开招标,直接与湖南凌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印刷合同,当年支出印刷费942.53万元。长沙市一中未经公开招投标,将学校食堂给长沙饮食集团又一村有限公司托管。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厅信息中心委托省会议接待服务中心承办部分教育信息培训和高校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2015年9至11月已办12期,直到同年11月才申请公开招投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公告日前两天与省会议接待服务中心签订采购合同,支付费用215.32万元,占合同金额的95%。

  整改情况:针对问题,我厅督促省教育考试院、长沙市一中和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等3个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一是省教育考试院所属省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社于今年4月对2016年度印刷业务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最终与中标单位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二是长沙市一中于今年7月份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学校食堂托管业务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与中标单位长沙饮食集团又一村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托管合同;三是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修订了《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教育信息化专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按政策组织招标采购,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方案编制与审核—政府采购”的管理流程,严禁事后招标采购的行为;四是组织厅委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湖南省2016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政策,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招标采购。

  最后,衷心感谢省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全省教育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我厅今后一定严肃财经纪律,细化财务管理,切实做到科学、精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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