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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务院二0一六年度环保工作报告 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部分时段地区恶化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4-26 1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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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今天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陈吉宁说,过去一年,环境质量在全国范围和平均水平上总体向好,但某些特征污染物和部分时段部分地区出现恶化。比如,京津冀区域仅12月就发生5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局部地区污染仍然较重

  报告从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和环境风险状况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报告指出,空气质量方面总体改善,但部分时段污染加重;重点区域继续改善,局部地区污染仍然较重。河南、北京、河北、山东优良天数比例不到60%,山西、江西、安徽、陕西等省份优良天数不增反减,山西、陕西PM2.5浓度不降反升。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优良水质断面增多,劣Ⅴ类水质断面略有下降;水质改善不平衡,部分水体趋于恶化;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在土壤环境状况方面,我国农用地土壤质量不容乐观,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在生态环境状况方面,2016年完成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显示,全国总体生态环境属于“一般”,其中,“优”“良”县域共1605个,一些地区生态资源破坏严重,生态空间被蚕食侵占,系统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环境风险状况方面,全年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04起,同比下降7.9%。核与辐射安全可控,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稳定在万分之一以下,核电机组运行性能指标位于国际同类机组前列。垃圾焚烧、化工、涉核等环境敏感项目选址建设和污染地块处理处置日益成为舆情热点。

  加快建立实时监控系统

  报告显示,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2.6%、2.9%、5.6%、4.0%,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4.58万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环保量化指标任务均超额完成。

  在加强环境立法与监管执法方面,配合完成环境保护税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修订,配合修改完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环境保护部对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7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公开约谈。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56%;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2730件,同比增长93%。排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7万个,完成清理整顿61.8万个,约占总任务量的95.5%。加快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成由352个监控中心、10257个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组成的环保物联网体系。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完成16个省(区、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有力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目前,河北、重庆率先实施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等技术规范出台,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试点。

  六个方面落实审议意见

  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进行专题询问。按照有关要求,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整改落实。报告从落实环保责任、落实法律制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政策、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方面,一是落实地方责任,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1个省(区、市)出台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体系,24个省(区、市)出台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2016年各省级环保部门对205个市县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对33个市县进行约谈,对5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二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排查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出台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在京津冀部分城市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试点。按季度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为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全国所有省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均在门户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全部公开,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达到90%以上。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健全,2016年共组织查出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典型案例19起,拘留41人。

  在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方面,一是推进环境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二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三是强化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公安部制定标准规范,推动各地环境污染犯罪侦查队伍和业务建设。北京、陕西等省市组建环境警察队伍。

  此外,相关法律政策继续完善,包括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出台环境保护法配套文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探索治理和保护环境的市场化机制等。

  陈吉宁表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环境保护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变需要一个过程。部分地区发展和保护的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等问题频发。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不健全,经济手段运用不足,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同时,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留下的很多环境问题是难啃的硬骨头,复杂性在增加,解决的难度在加大。

  陈吉宁透露,下一步,环保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二是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三是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四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五是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六是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法制日报北京4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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