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理论研究>外国议会>正文

马尔代夫议会

来源:《外国议会简介》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11-01 09:38:08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议会是马立法机关,有权审议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监督行政机构、审议国家预算和补充预算、依法决定独立委员会和独立办公室的组成、就重大事件组织公民投票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力。

  根据选举部门制定的议会选举办法,马全国被划分为77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1名议员。(首都马累被划分为11个选区,选举11名议员。)议员任期5年。2009年5月9日,马举行首次多党制议会选举,选出新一届人民议会。在全部77个议席中,前总统加尧姆领导的马人民党(DRP)和马人民党的盟党人民联盟(PA)组成的竞选联盟占35席(其中DRP28席,PA7席);纳希德总统领导的马民主党(MDP)占26席;马国家党(DQP)2席;共和党(JP)1席;独立候选人13席。5月28日,马人民议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当选议员正式宣誓就职,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议长和副议长。反对党马人民党候选人、前外长阿卜杜拉·沙希德和人民联盟副领袖艾哈迈德·纳兹姆分别当选。

来源:《外国议会简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