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民族团结进步行>领导讲话>正文

在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工作座谈会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7-28 10:51:46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同志们:

  刚才,省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县组委会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克勤同志和光明同志分别介绍了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有关工作安排和执法检查方案,请大家务必将这些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等会,柯敏副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认识

  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面临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精神上来,深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谋划好、落实好全省民族工作。

  第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是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确保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这为做好民族工作、让各族群众携手迈进全面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确立了目标任务。我们要看到,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族地区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历史基础薄弱,发展条件较差,与我省其他地区的差距依然存在,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和短板。现在距离2020年只有5年了,对民族地区来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因此,我们要通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更好地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加快发展步伐,实施精准扶贫,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让民族地区如期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是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影响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利因素仍然存在,情况仍然复杂多变。比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服务措施和工作手段还不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处理的难度日益加大;境外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维护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因此,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通过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打造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第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是提升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的必然选择。当前,我省民族地区总体上是和谐的,各族群众的关系是融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民族工作、民族问题、民族关系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已经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要通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树立法治信仰、捍卫法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抓紧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通过深化改革解决难题、挖掘潜力、激发动力,从而形成推动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要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工作重点

  民族工作涉及众多方面,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我们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行动。

  一是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首要的任务就是,紧紧瞄准同步建成全面小康这个目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发展增进团结,以团结促进发展。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作为,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关键,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扩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容量,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不断改善民生,获得更多实惠,提高生活质量,让他们有更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从而把各族群众更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牢牢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二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族工作呈现“五个并存”的阶段性新特征。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杂志、书籍网络、新闻宣传、巡回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成果展览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同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发展结合起来,同解决民生难题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要结合和谐社区、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培育有利于民族团结的社会文明风尚。今年,重点高校要根据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安排意见,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是要加大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根本任务就是,紧紧抓住思想引领这把钥匙,以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促进人心归聚、精神相依。要牢固树立重在平时、以心交心的理念,引导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打开心的大门,不断增进共识、密切感情,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要在认同中华文化的基础上,既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又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各民族文化的繁荣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润滑剂,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粘合剂,切实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四是加大服务管理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推动各部门将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纳入城市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就业、社保等工作的服务对象,努力为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使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使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推动形成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感受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更加自觉地维护团结、共同发展。同时,要加强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部门间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要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实效

  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已经成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闪亮名片,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使行动行得更实,走得更远。

  一是要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协作机制,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切实做到“领导有人管、事情有人做、工作有计划、经费有保障”,多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做好事,强化各方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共识和责任。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民族工作组织协调职能,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中,主动加强与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二是要继承和创新民族工作方式方法。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说到底又是做人的工作,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我们党在这方面有许多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比如,要讲物质,更要讲精神;要讲道理,更要讲感情;要把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这些好传统、好做法要切实继承并不断发扬光大。同时,要适应新的时代特点和民族关系新情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使民族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要创新载体,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和造就“四支队伍”,为贯彻执行中央民族工作大政方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干部人才保障。对工作在民族地区基层一线的各族干部,要关心帮助,落实差别化的岗位补贴政策和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要求,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效果导向,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各级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民族感情,强化工作责任,谋在深处,干在实处。

  四、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既是省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监督工作,也是今年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座的省组委会成员单位都是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参会人员中还有来自民族自治地方的分管副州长、副市长、副县长,你们也是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之一。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支持配合人大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要对照法定职责,切实依法行政。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一部基本法律,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政治制度的法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区别于其他法律法规的地方,就是从经济社会各方面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的帮扶支持职责,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既是“一法两规定”执法主体,又肩负着帮扶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定职责。所以说,贯彻实施好“一法两规定”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是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对深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执行落实,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力配合,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开展。

  二是要对照检查方案,切实完成任务。要根据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方案及其要求,制定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及时、全面提供资料信息,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各项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省、有关市州、自治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特别是要对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帮扶支持职责,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认真撰写好自查自纠报告。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剖析原因,逐条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纠立改,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检查全过程。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如实向检查组汇报,并制定整改计划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要对照检查重点,切实解决问题。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生态建设以及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生态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与省内发达地区、兄弟省市区相比存在的差距;坚持综合施策,既立足当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于长远解决源头问题。

  同志们,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一项长期任务。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