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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30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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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1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俊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代表议案1件,即湘西自治州代表团彭武长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对酉水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立法保护的议案。我委高度重视该议案审议工作,列入2015年委员会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9月11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为做好关于对酉水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立法保护的议案审议工作,3月初,我委召开专门会议,邀请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参加,就该议案办理问题进行认真研究。4月初,我委组成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率领下,赴湘西自治州就议案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邀请彭武长代表一同赴酉水流域花垣县边城镇、永顺县芙蓉镇、小溪乡等地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调研结束后,我委就酉水流域立法问题,专门与彭武长代表当面沟通,取得了一致意见。我委认为,酉水为武陵五溪之首,源于鄂西宣恩,流经鄂渝黔湘,在我省境内流经湘西自治州龙山、保靖、古丈、永顺、花垣及怀化市沅陵县,民族风情多元,生态环境优美,孕育了千年土家文化。为推动酉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酉水流域生态资源,对我省境内酉水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立法保护是必要的。鉴于我省境内酉水流域主要分布在湘西自治州所辖范围内,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建议由湘西自治州人大制定相关单行条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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