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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20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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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玉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湘潭代表团杨学宁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湖南省水府庙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常德代表团魏岳林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启动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将上述两个议案交付我委审议。鉴于两个议案所要求重点解决的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均涉及跨市州、跨县区,且水功能区划都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性质相同,目标一样,所以我委决定并案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水府庙水库位于湘江一级支流涟水中游,地跨湘潭市湘乡市、娄底市娄星区和双峰县,水域面积44.3平方公里,总库容5.6亿立方米,是韶山灌区的源头水库和涟水骨干防洪工程,又是娄底市的主要饮用水源、湘乡市的唯一饮用水源,在湘中地区具有重要地位。杨学宁等代表认为,当前,水府庙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有增无减,加之水府庙水库跨两市三县(市、区)的地理区域特殊性,造成管理体制机制不畅,水库内乱填乱围、乱建乱占、乱采乱挖、乱养乱排等现象严重。杨学宁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对水府庙水库生态环境予以立法保护,划定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区,明确保护目标和措施”。
    黄石水库位于沅水一级支流白洋河上游,地跨常德市桃源县、张家界市慈利县,水域面积39平方公里,总库容6.02亿立方米,是黄石灌区的主水源,也是库区周边和下游20多万群众的饮用水源。常德市已将其列入备用饮用水源。该水库地跨两市两县,水库管理局在桃源县,而三分之二的库区水面和集雨面积在慈利县,管理权限模糊。两县在环保执法、水环境保护特别是网箱养鱼整治等方面存在责任主体难划分、保护范围不能确定的矛盾。魏岳林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将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的立法纳入近年计划,尽快颁布实施《黄石水库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保护区的划定范围、保护目标、保护措施、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9月上旬,我委会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相关处室的同志先后到湘潭市湘乡市、娄底市双峰县、娄星区和常德市桃源县、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实地调研,当面与有关省人大代表深入交流,就水库立法保护等问题与当地干部群众进行了认真探讨。我委还书面征询了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的意见和建议。省环保厅建议,参照外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保护饮用水源、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性法规,以解决全省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省水利厅建议,对全省所有跨行政区域水库的水环境保护问题、水资源管理等问题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9月10日,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对两个议案进行了审议。我委认为,做好水府庙水库和黄石水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当地乃至全省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个议案都站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饮水安全的高度,关注了水环境的保护,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针对性强,现实性强。通过立法来解决跨行政区域水库的保护与管理难题,改善水库水质,确保水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地保护、开发、利用,势在必行。鉴于在我省范围内尚有其他跨行政区域的、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江河、湖泊、水库,且这些水域也面临着类似的保护与管理问题,应当予以全面统筹考虑,对全省饮用水水源进行立法保护。综上所述,我委建议,省人民政府统筹研究,积极进行前期准备,拟定《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将其列入立法计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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