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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9-02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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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早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对条例进行修正是必要的,修改方案也是可行的。1月22日,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全体会议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现行条例的部分条文存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不一致,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不协调的问题,对其进行修改是必要的,修改决定草案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1月23日,主任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员会的汇报,同意将修改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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