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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刘明欣)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20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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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明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38条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计报告指出“通车项目遗留问题亟待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沿线个别路段损毁路系未及时恢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高速公路修建中造成地方道路损坏的赔偿问题,我厅已下发了《关于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损坏普通公路补偿的意见》(湘交基建〔2014〕166号),明确了普通公路损坏恢复、协调处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等。目前大部分损毁路系已经得到恢复,部分损毁路系正在恢复中,我厅将抓紧督促落实。
  二是关于“沿线个别水系损坏较多未及时恢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厅已督促省高管局及各项目公司会同相关市县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排查已通车项目遗留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自行修复,或以货币补偿形式交由地方村组恢复。截至9月底已整改、处理遗留问题505处,投入资金超过5500万元。但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仍有少量遗留问题尚在积极协调处理之中。
  三是关于“个别施工临时用地期满后,未按规定复垦或恢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恢复临时用地复垦的,我厅已协同各市州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对未复垦的临时用地分标段进行汇总,并下发整改通知给相关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复垦工作,到期未完成的,我厅将要求项目公司从该施工单位计量款中扣除相关费用,安排专门队伍进行复垦工作。少量尚未处置完的也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公司已衔接相关指挥部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复垦进度,确保复垦质量。
  四是关于“部分工程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不到位,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中指出的吉怀、通平等高速公路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我厅将督促省高管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加强现场管理,杜绝质量、安全隐患。
  (二)审计报告指出“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较多、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4年前开工的项目,我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如整个项目未超概,在项目概算总额内调剂解决;如整个项目超概,拟通过调概解决。对后续项目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不超概。同时,我厅已下发《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若干规定》(湘交基建〔2014〕251号),对以后设立的项目公司人数总量控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概、预算控制目标管理及财务支付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以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二是关于“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厅已督促省高管局再次核查14个已通车路段项目公司,截至8月底,已处置车辆215台,处置收入595.58万元,已全部冲减建设成本;部分车辆移交管理处、新开工在建项目使用,部分车辆由通车项目扫尾留用;剩余车辆在通车项目就地封存,待下一步再进行处置或移交。
  (三)审计报告指出“个别高速公路连接线的管养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吉怀、洞新高速建设业主在和地方政府的协议中已明确管养由地方政府负责,衡桂高速的连接线尚未明确管养责任,业主正在与地方政府协商,在未向地方政府移交管养责任前,目前仍由衡阳管理处负责。
(四)审计报告指出“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存在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失地农民社保金筹集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13年以后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概算中已包含此项费用,各项目公司已积极主动地完成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的缴纳。截至目前,衡桂、洞新、垄茶高速公路已全额缴纳;通平高速等已部分缴纳;南岳、吉怀高速等已与地方政府协商好,将于近期缴纳。对于2013年及以前年度暂未足额缴纳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缺口较大,贷款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且2013年以前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概算中未包含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我厅已于去年专题报告省政府申请缓交,待建设资本金、贷款资金到位后再逐步予以补缴。
二、衡炎高速竣工决算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计报告指出“项目建设超概算”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省高管局已于今年5月向我厅提交了衡炎高速调概申请,目前,我厅造价站正在审查衡炎高速公路项目调概工作,审查结果经我厅批复后再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调概审批。
二是审计报告指出“管理用地超规模”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经我厅批准,衡炎管理处易址,与衡大高速合建一个管理处,服务区与其他管理设施用地也进行了局部调整。衡炎高速公路所有用地手续已于今年2月份补办,省人民政府批准了衡炎高速公路主体用地和衡炎高速公路全线管理及养护设施用地。
三是审计报告指出“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厅将要求各建设项目公司总结建设管理经验教训,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情况,以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监理行为。在后续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中,对监理单位把好入门关;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对监理单位及人员检查考核,加大对监理工程师不作为、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骗取建设资金等行为的打击。同时,将履约能力差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后续投标资格;将不严格履职的监理工程师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审计报告指出“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衡炎公司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管理费支出。一是大幅减少了后期管理人员和扫尾用公务车辆;二是制定了《衡炎公司扫尾期内部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费用按照概算项目进一步明确支了支出范围,规范了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支出费用。
  三、省水运局收支预算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计报告指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的问题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厅已督促省水运局在编制预算时必须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并尽可能的细化相关数据,对于支持保障系统等基本建设项目,在编制预算时,根据年初投资计划及初步设计批复,明确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对于其他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属于市县使用的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直接细化到项目使用单位。
  二是审计报告指出“预算收入不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省审计厅提出的省水运局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将2010年以前的办公楼拆迁补偿等资金滞留特设专户,未缴财政的资金4899.28万元。一是我厅已责成省水运局将特设专户尾款354.77万元于今年9月上缴省财政;二是省水运局已于今年2月停止了业务用房建设,同时积极与开发商商议,开发商答应全额退款。目前已退还2200万元,退还部分已于今年9月上缴省财政,余款待开发商退回后全部返回原资金渠道。以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是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库建设不完整”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省水运局已于今年8月制定了《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使用范围和监督制度。
  四是审计报告指出“项目实施迟缓、财政资金沉淀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受国家政策影响的水上支持保障系统项目,省水运局正采取措施加快项目的实施,信息监控系统及应急救援系统已完成设计,即将进入招投标。海事执法装备项目(含趸船、船艇、执法车等)正在实施,配套的水上安全信息系统及通信监控系统项目随后将逐步实施,预计年内基本完成。二是截至今年9月底,2013年航道应急抢通工程全部完成,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三是客渡船标准化、船舶标准化前期资金、省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及渡口改造计划等其他专项资金除船型标准化前期资金外,其他项目正逐步实施,年内基本能执行完成。船型标准化的最后制定和出台需要反复实验和论证,预计到明年上半年才能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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