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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新常态下的人大内务司法工作

来源: 作者:高润全 编辑:redcloud 2016-09-01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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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一系列新思想,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要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认真把握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要求,努力推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和制度创新,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遵守和运用宪法法律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
    加强内务司法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江永县人大内司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内司委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深化县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以人为本,找准工作定位;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找准工作定位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人大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我们人大工作的根本标准。在人大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根本点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深入地走近群众,更加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心声,依法维护和实现本地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是服从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各级人大开展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因此,在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中,我们自觉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要事先向县委请示,事后向县委汇报,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努力把县委作出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确定为人大的工作重点,做到与党委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部署上合拍,确保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在全县的有效实施。
    二是服务中心。要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是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六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到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把握上,放到对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和难事对策的研究上,放到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上,切实加强社会调研,***信访难题,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增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内司工作处于地方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要积极通过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政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切实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不断满足广大人民参政议政的要求,推进“依法治县”战略在我县的实现。
    三是突出重心。就是要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及时把真实的社情民意反映给县委和县政府,把县委、县政府的声音、决策带给人民群众,努力搭建好县委、县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要注重人民群众权益的保障,促进民生改善及社会管理创新。积极通过以民生问题和司法公正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重视机制制度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努力提升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立法、监督、人事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履行监督职能,主要是对“一府两院”执法情况、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通过听取审议汇报、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发现指出工作中的不足,督促纠正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其更加富有成效地做好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做到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最后达到共同促进工作的目的。
    一是强化工作督查,推动依法行政。我们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和规划,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按照法定的权限,认真做好内司工委各项工作。首先,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2014年,共备案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5件,涉及国土规划、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农业农村、公共安全、森林环保等方面,对规范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其次,认真做好对县药监局的工作审议。按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安排,我们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对县药监局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和督查,并认真指出了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我县食品药品工作的4项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议,县药监局对餐饮单位利用塑料制品热水泡发米粉等有损群众健康的现象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加大了对学校食堂等人员集中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了对药品的抽检力度,有效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工作水平。第三,积极支持县人民法院搞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与联工委、县人民法院一道对新增2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前考察,把好了人民陪审员的“入口关”。第四,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检查。一年来,我们在市人大内司委的指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六五”普法活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与执法检查。通过法律法规检查调研,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及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贯彻实施。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2014年,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们牵头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项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5点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在县人大常委会及我委的督查下,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了一大批积案的执行工作。特别是夏层铺镇金光保儿子被杀案的赔偿,历经十余年的努力,终于得到执行。同时,与县政法委联合,通过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林业公安分局、县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开展“案卷评查”,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及建议50余条,促进了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
    三是深化信访维稳,促进社会和谐。抓住热点问题,加强法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积极构建“法治江永、和谐江永、小康江永”的有效举措。我们积极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答各种问题,认真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群众息访息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48批次526人次,源口粮站田明俊搬家案、潇蒲镇何家村周日珍宅基地纠纷案、夏层铺镇夏层铺村李亨华与李亨全兄弟承包地纠纷案等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在我委的协调下,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特别是桃川镇朝阳村陈世军柚树被毁案,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小泉及我委的督办下,先后召开2次协调会,经过公安机关、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终于使案件得到较圆满的解决,受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赔偿。另外,源口瑶族乡七公岭村一组40余户村民与四户桔园承包户的承包纠纷、铜山岭农场河源村村民与校车公司学生收费问题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上访案件,我们都及时跟进,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把问题解决,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
    2014年,我们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对进一步强化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升内务司法工作水平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深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是一项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学科在内的综合性工作,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学习,常抓不懈。因此,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必读书目,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切实掌握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监督法等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己学习相结合、专业人员授课与集体交流探讨相结合、书本学习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学习实效,努力做到政治理论学通、法律知识学懂、业务知识学精。
    二是强化中心意识,服务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发展,发展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们解决所有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兴衰。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人大工作大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按照县委要求,自觉参加“一村一警、三员联村”及“联一帮二带三”等主题活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发展、保稳定上,积极主动开展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旅游法》等的执法检查及立法调研,并就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对县人大检察院工作专题视察,真正把“第一要务”贯穿于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公平正义,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筑牢宗旨意识,保障群众利益。内务司法工作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工作的灵魂所在;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力量之源。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把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作为安排和开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在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纳民意,解民忧,关心群众疾苦,努力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更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真正把法治落实到国家治理、政党执政、政府行政各个层面,确保事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如何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人大工作,是新常态下人大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在当前人大工作新形势、新常态下,我们只有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为法治中国树立最坚强的柱石,为执政兴国夯实最深厚的根基。(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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