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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来源:麻阳人大教工委 作者:罗云湘 编辑:redcloud 2016-08-30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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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与“非农”的区别,统一实行居民身份登记。这一改革,标志长达50多年的户籍二元结构将退出历史舞台。消息传开,舆论哗然,一片点赞。
    毋庸置疑,在过去生产力水平低下,城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户籍二元结构对维护社会维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商业化、工业化程度不断加大,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二元结构的户籍模式越来越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因户籍制约而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有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3%,而拥有城市户口的只有35%。留在县内、乡内的农民工占51%,跨省流动的占29%。 如果说前20年的农民工进城只是为了获得一份工资、收入的话,那么今天农民工更强烈的愿望,是选择一个能安置自己家庭的地方 。在过去,户籍不仅是身份的标志,更是地位和权益的象征,在就业、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拥有不同的户籍,就会有不同的待遇,户籍身份不同,人身命运各异,薄薄的一张户籍,隔开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尤其在计划经济年代,甚至不乏有人把争取城市户口作为人生的奋斗目标,甚至城市户口还成了联姻的优惠券。这种同城不同命的际遇,有损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城市发展极不协调,极不对等。
    由此可见,户籍制度改革是不断加大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是广大公民享受改革红利和公平公正的需要。户籍改革顺应时代潮流,满足百姓的需要,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然而,任何一项改革容不得急功近利,必须稳固推进,有序进行,不能用简单的、粗暴的、一刀切式的、甚至是行政命令的方式来代替改革。户籍改革尤应如此。因为它涉及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户口是改是留,要把知情权诚恳的告诉农民,把决定权充分的交给农民,我的地盘我做主,让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户籍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农民进城,让农村的土地流转起来,让千家万户种地变成集中耕种,以此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然而,根据四年前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有九成农民不愿拿地来换户口。一些农民不愿轻易用土地换户口,说白了,就是在算权利账,算户口带来的权利能否与土地产生的权利相对应,甚至更高。否则,就会坚持保留土地,到城市打工的理念,那么户籍改革也就难以有效地向前推进。
    因此,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想让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地用土地换户口,从而推动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国的城市化率,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实现权利的均等化,在让农民交出土地的同时,给农民足够的就业空间或社会保障。一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早日推进。中小城市不能总是在公共服务上存在明显短板。二是不能以落户置换农民权益。具体而言,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三是不能以“市情”为藉口阻碍落户进程。同时还必须坚持三条原则:户籍改革将优先解决存量,让进城时间长的人口先落户;将在不同类型城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针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居住证制度还将长期存在。
    户籍制度改革,虽然农民的身份变了,农村人和城里人同名了,都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但真正让农民到城里落户,实现实际意义上的户籍一元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城镇化的道路毕竟是一步一步推进,所以改革应适时而动,不能一蹴而就,盲目推进,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户籍制度改革更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麻阳人大教工委

作者:罗云湘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