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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要有持续关注建议的“职业习惯”

来源:冷水江人大 作者:吴超华 编辑:redcloud 2016-07-24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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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要求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习惯于把建议、批评和意见统称为建议。代表法同时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对部分难度大的建议可在六个月内答复。
    由此可见,代表提建议,相关部门答复代表成为代表履职的重要表现。很多代表提出的建议都是围绕实际问题,一事一议,直指问题要害,有的直接点名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部门在办理时认真积极,并且如期按照代表的要求办理到位,得到了代表的满意答复。对于这类建议,在建议办结后,代表要持续跟踪监督,持续关注。代表届期是5年,提出的建议是在某一时段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和答复也是在某一时段,而答复之后问题的后续处理情况如何,代表要持续关注,对于问题重复出现,反复发生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继续反映,甚至再次提出建议。比如某位代表提出了要加大城市环境治理的力度,建议提出后,相关部门行动迅速,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得到了代表和市民的广泛认可。但是第二年,第三年情况如何,代表就要持续监督,跟进事件,直至督促问题解决到位,不留后患。
    对于那些难于办理,或者答复代表时因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而导致目前还不能如期按代表要求办理的建议。代表更要持续关注,掌握问题发展变化情况,在恰当的时候,用恰当的方式,再次提出更加恰到好处的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
    一方面,代表的持续监督有利于问题的根除。代表提出建议的时候,对该问题有过调研和思考,通过参与建议的办理和问题的处理,对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即使问题出现反弹,也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及时跟进,并通过再次建议,再次监督,能让问题再次解决。如此一来,问题就能很好地得到根除,真正方便群众。
    另一方面,代表持续监督有利于履职效能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一个衡量标准就是,其为民代言、为民反映问题的情况如何。代表通过对民意集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并持续关注问题的解决情况,让办理部门感觉到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盯着问题的解决,办理起来也就不会怠慢。这样一来,无形中拓展了代表履职的渠道和空间,提升了代表履职的效能,提升了代表为民服务的质量。
    总之,代表提建议不能一提了之,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提之。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只为完成任务,其建议本身就没有代表大部分民意,其办理情况如何,问题解决情况如何,代表也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更不用说持续跟踪了。这都是不可取的,代表要养成反复查验建议办理情况的习惯,要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有持续监督的“职业习惯”,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代表履职中充分展现。(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冷水江人大

作者:吴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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