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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安排意见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7-28 1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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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现就2014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湘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服务基层,围绕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湖南、谱写民族团结事业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及主要内容

  2014年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主题:深化改革,聚焦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团结。

  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第二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四进”为载体,以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专题报告会,召开全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做好“六五”民族普法工作,强化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赴民族地区、省直相关部门集中采访报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民族一家亲”艺术团赴民族地区慰问演出活动。

  3、推动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开发工作。开展《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落实情况视察调研,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

  4、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活动,积极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建、表彰“四轮驱动”的工作格局。认真办好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推介活动。

  5、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保护与发展。认真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办点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最美特色村寨推介活动,大力宣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风情风貌,推动民族地区精品旅游线路和景点集群开发。

  6、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健康发展。指导帮助少数民族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运动。认真做好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组织工作,积极备战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7、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启聪扶贫计划”。加大民族地区“启聪扶贫计划”的实施力度,圆满完成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分配给民族地区的任务。

  8、着力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结合自身职责,切实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事。

  三、具体安排及责任分工

  2月,提出2014年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安排意见(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评选2013年度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奖、好新闻奖和宣传报道组织奖(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省广电局、湖南日报社);筹备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扩大会议(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

  3月,召开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扩大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表彰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奖、好新闻奖、宣传报道组织奖,调整省组委会成员及联络员(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

  4月,开展腊尔山高寒山区脱贫解困试点工作视察调研(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发改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及相关成员单位);筹备“民族一家亲”艺术团赴民族地区慰问演出(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委、省民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启动少数民族最美特色村寨推介活动(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省旅游局、省住建厅、省扶贫办、湖南日报社、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

  5月,开展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视察调研(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发改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湖南省首届十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推介活动(承办单位:省民委、省旅游局、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组委会)。

  6月,召开省民族地区“启聪扶贫计划”实施情况座谈会(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委)。

  8月,筹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系列主题活动,协调“民族一家亲”艺术团赴民族地区慰问演出事宜(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委、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台、永州市组委会);推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民委、省文化厅、湖南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组委会)。

  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集中采访报道,开展“民族一家亲”艺术团慰问演出活动,(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广电局、湖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组委会)。

  11月,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座谈会(承办单位: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组委会进行总结(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

  12月,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各新闻单位推荐本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各新闻单位);省组委会办公室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总结表彰的相关工作(承办单位: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各新闻单位)。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要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民族团结进步行动。

  (二)坚持主题,务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要始终把谋发展、惠民生、促团结作为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情况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长效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持续健康开展。(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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