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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正义的使命

来源: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伟庐 编辑:redcloud 2016-08-30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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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月9日召开的涟源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投票以“ 满意”的表决结果肯定了市司法局落实工作评议审议意见。
    该局通过认真深入学习深刻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该市各级积极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全市相继建立了劳动纠纷、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正与市妇联、市民政局协商筹建之中,但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有效运行。“以奖代补”政策逐步推广实施。 确定在龙塘镇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目前,来势良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已形成方案,等村委换届选举完成以后,即着手组织实施。扎实、深入地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保平安”专项人民调解活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14年1月至6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456起,预防矛盾纠纷1302起, 调处成功7437起,调处成功率为99.7%。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25起8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6起72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起342人,防止自杀案件3起3人。
    组织开展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严把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口关。年内,全市共注册2家律师事务所29名律师,16家法律服务所78名法律工作者。加大了对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查处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涟源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已决定对光明所的收费不办案周某和渡头塘所的不依法办案的周某不予注册。集中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顿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强化执业纪律,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认可度。半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42件,民商事案件521起,免费解答法律咨询795件,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息诉罢访8起,提供法律援助212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2家,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法律顾问5个,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168个,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0条。2014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4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7件。积极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市法援中心组织开展了“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前后,向妇女儿童发放维权资料3000份,法律援助知识读本1000余本。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全市各中小学基本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去年12月,还按上级要求,选送了6名法制副校长参加省里组织的培训。围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社区矫正狠抓评估、管理、监督环节,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把好“入口关”,认真做好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和个人,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了调查情况过细,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建立了担保人制度,要求社会调查评估对象提供国家工作人员作为担保人。对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坚决拒之于门外。把好管理关。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联系,完善了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环节衔接制度。区分对象,分别采取宽管、普管、严管方式进行管理。开展了社区矫正安全大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好监督关,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截止6月30日,全市共有社区矫正人员856人。其中管制6人,缓刑734人,假释98人,暂予监外执行18人。男性752,女性10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14人,61周岁以上社区矫正人员35人。半年来,共完成社会调查案件164件,给予违规违纪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处分148人次,建议撤销缓刑2人。
    积极探索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方法。与监所沟通,核实服刑人员,今年来,监所累计发来应核实人员348人,核实成功340人,核实失败8人。与部门沟通,把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协调民政部门发放“三无人员”救助金27人次10000多元。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活动,石马山所为2名刑满释放人员推荐安排了工作。今年已安置33名重点帮教对象。涟源市安帮办先进事迹被娄底市司法局作为典型向省司法厅推介。(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伟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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