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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国土资源局 认真落实 审议意见

来源:涟源市人大办公室 作者:黄伟庐 编辑:redcloud 2016-07-24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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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源市国土资源认真落实市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按照会议“四个进一步”的交办意见,就工作体制不顺、执法力度偏弱、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严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体效益不佳等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落实三项措施,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一是构建共同管理机制。先后推动成立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用地报批与投放管理,确保合理用地;推动成立市征地拆迁安置整体推进办,对全市重点项目征迁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按时用地;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依法用地。二是落实耕保共同责任。由市政府与乡镇办事处签订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由该局牵头组织,加强与规划、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先后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15次,拆除违法建筑66处,面积5303平方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征迁诉讼案件30宗, 扎实推进集中整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采矿点52个,关闭非法采矿点6家。
   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为切实将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一是规范税费征收。严格规范农民个人建房收费行为,从2014年起不再向基层国土资源所下达罚款任务,坚决杜绝“放水养鱼”。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对各类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三是加大执法力度。 对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占基本农田、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该拆除的依法依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凡因巡查、制止、报告不力等原因,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发生2宗 成型违法建筑物或在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用地行为发生10处以上的,所长、分局长就地免职。
  把握五个环节,进一步提高项目效益。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把握好五个环节,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一是规划设计阶段。由土地开垦整理局会同规划设计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一起广泛征求项目所在村组的村民意见,综合村民意见,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二是招投标阶段。按省厅规定的要求,委托招投标单位在娄底市公共交易中心、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涟源市纪委、检察、发改委、财政的监督下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实施阶段。实施过程中,由所在乡镇的项目指挥部提供规划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等资料,规定各村安排专人对工程质量进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以便于村民协助监督。四是验收阶段。项目的验收必须在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农业局等部门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下进行。五是后期管护阶段。严格执行连续三年补助300元/亩/年的奖励性措施,切实提高农民耕种积极性。
   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一是抓制度规范。从学习考勤、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内控制度,到首问责任制、内部会审制以及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进行制度规范。二是抓学习教育。每周一下午,坚持由一把手主持,局班子成员轮流讲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三是抓廉政建设。坚持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形成组织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招投标程序,确保合法、公平、公正。四是成立作风建设巡查组,由局班子成员轮流带队,重点督查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抓人事管理。按照“三年可以动、五年应该动、八年必须动”的原则,对 90余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六是抓服务质量。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审批时限较原来缩短一半。 组建行政审批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办理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条龙”服务。(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涟源市人大办公室

作者:黄伟庐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