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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是必然趋势

来源: 作者:罗云湘 编辑:redcloud 2016-09-01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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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和基础。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是通过组成人员集体来行使的,因而组成人员队伍建设状况,直接影响到人大常委会权力运行效果。
    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二是一些驻会委员,他们专职从事人大工作,并担任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职务。三是兼职委员,他们在担任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同时,担任着一定的社会职务,有的是同级军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负责人,有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系统的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有的是金融部门、企业的人员。在三类组成人员当中,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所占比例,各地情况多少不一, 但很多地方兼职委员比例超过了半数以上。
    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兼职现象只是人大工作处于人大制度建设起步阶段的过渡产物。人大制度在我国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一切都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在人大制度建设的起步阶段,介于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同时又能体现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增补一定数量的兼职委员,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随着人大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化进程所彰显的地位更加突出,人大所面临的事情更加纷繁复杂,人大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程度更高更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兼职现象所暴露的问题和弊端日益凸显,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时间精力上分配不过来。兼职委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很多人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业务骨干,平时业务工作十分繁重,其主要精力都放在自己的业务工作上。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而且随着人大制度的进步和发展,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各种调研、视察及执法检查等活动越来越多,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因本职工作原因,不能参加这些活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常委会组成人员连参加两个月一次的常委会会议都做不到,更遑论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2004年8月,广东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吕德松就因为军队工作任务比较重,兼职过多既不利于做好本职工作,也不利于履行人大常委会委员职责的原因,辞去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二是专业素质和知识结构上存在差距。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都是涉及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立法工作,专业性很强。但是在当前,一些兼职委员文化素质较低,政策法律水平不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较差,语言表达能力欠缺。审议发言时,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人大工作业务不熟悉,参政议政水平不高,工作起来无从下手,审议发言说不到点子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2005年初,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高明伦就因为“对大多数立法,我既没有相关知识也没有相应经验,基本上不懂法律,难以发表负责任的意见和投下负责任的一票”而主动提出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三是缺乏责任意识。有的兼职委员对人大制度理解不深,对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偏差,总认为许多事情党委、政府已经决定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只是履行个手续,起不到什么作用,审议发言说了也白说。有的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缺乏认识,不了解委员是一种国家职务,他们履职意识淡薄,往往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缺乏责任感、使命感,没有履职积极性,工作缺乏动力;有的把自己当作外人看待,总认为人大的事是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 相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果实行了专职化,就会更有利于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有利于加强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人员实行专职化,可以使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去学习研究各方面的知识,尤其是提高审议专业性较强的报告的能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从而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作用,达到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目的。其次,有利于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组成人员实行专职,可以使他们抛弃一切顾虑,站在人民的立场,认真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提高监督的实效。再是,有利于提高常委会的审议水平。从事人大工作是专职组成人员的职业,可以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审议议题,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会中有针对性地发言,会后督促贯彻执行所通过的决议决定,这样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水平和效果必将大大提高。 由此可见,在我国现今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在各项保障制度能够得到落实基础上,单从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大局考虑,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现专职化应该是大势所趋。(责任编辑:刘舒尹)

作者:罗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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