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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应避免“四重四轻”

来源: 作者:唐祥稳 张海英 编辑:redcloud 2016-08-21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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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着“四重四轻”现象,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引起重视,力克之。
    一是避免“重交办,轻督办”。每年人大常委会都要向政府交办当年数量众多的代表建议,但有些建议往往一“交”了之,犹如“泥牛如海”。因此,政府要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推进代表建议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可采取“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各工委(室)按工作性质归口负责、开展评议督办”等形式,形成督办合力,强化问责问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时,要大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办理进度和结果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二是避免“重重点,轻一般”。每年人大常委会都要从众多建议中,遴选5—10件事关发展全局、百姓关心的热点亮点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副主任负责,相关工委(室)具体跟进,这些建议往往都能够顺利、较快的落实,但对于没有列入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部门往往是“能拖则拖,观风行船”,对代表的答复也是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敷衍了事,成为来年的积案。对此,人大、政府要力戒这种现象,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法律意识,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办理每个代表建议的工作动态,及时跟踪问效,促使每个代表建议都能落到实处。
    三是避免重当年,轻往年。从办理代表建议的实践来看,多数承办或交办单位只重视当年建议的办理与交办,而忽视了对历年来承诺要办理代表建议的继续落实。有些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变动频繁,没把续办代表建议列入工作交接的范围,交接不到位。对往年建议的分析和梳理不够,缺乏办理的连续性,致使同一件建议连续几年多次提出。 
    四是避免重答复,轻落实。一些单位对代表建议只答复不落实,搞文来文往。有的不是主观想办法,而是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有的在答复人大代表时信誓旦旦、掷地有声,但答复后 “只开花不结果”。这样,建议没有产生它应有的价值和作用,也严重挫伤了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承办单位是建议办理工作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建议的落实率和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对此,人大常委会可组织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实行现场监督;建立建议办理定期汇报制度,承办单位向人大和建议代表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建议办理奖惩机制,对思想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反之,做出相应惩处。 (麻阳县人大 张海英 唐祥稳)

作者:唐祥稳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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