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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调查要做到“六个结合”

来源:原创 作者:曾润生 编辑:redcloud 2016-07-23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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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创新形式,依法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每年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不可或缺的“重头戏”。而在工作评议大会正式召开之前的评议调查工作搞得准不准,实不实,则直接影响到评议工作的深度和效果,因此,对被评议单位的各个方面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并掌握情况是搞好评议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当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媒体公示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在评议之前,须将工作评议单位通过报刊、电视台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采取设立征集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主动有序地参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同时,应对被评议单位例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听取审计报告,将其作为评议工作中的一项必要程序坚持下来。并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是集中座谈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组织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机关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做工作报告,围绕其报告开展谈话,并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对被评议单位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次填写民主评议票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调查组以座谈会的形式集中听取干部职工对被评议单位工作的意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征求部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
    三是听取本部门干部职工意见与听取被评议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相结合。在听取本部门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还应当听取该部门行政相对人及服务对象的意见,了解该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认可程度。
    四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正常程序,对评议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解。另一方面,针对有些干部群众有顾虑,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说等情况,走出平时评议调查的窠臼,通过暗访老干部和普通群众及有关知情人,进一步深入细致地掌握评议单位依法履职等有关情况,更加广泛真实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到更多的真实情况,防止“雨过地皮湿”,不走过场。
    五是征求政府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意见与下属单位及相关人大代表的意见相结合。工作评议调查组在听取被评议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征求政府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征询其下属单位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倾听相关人大代表的意见,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依法履职、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情况,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办理人大建议等情况,全方位、多角度为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提供翔实的依据。
    六是全面了解与专题调查相结合。评议调查组在认真听取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后,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社会和群众反响较大的敏感问题和重点问题,还应当要搞好专题调查。对通过调查所获得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讲究科学性,使调查中看到的问题更实际更准确,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跟踪问效,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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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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