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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4届湖南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研究室 编辑:redcloud 2016-09-13 10: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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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研究室、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通知》(新[2014]1号)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决定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第24届湖南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鼓励与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创作更多的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基本要求

  1、反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开展人大工作的题材。

  2、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3、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

  4、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5、有较好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

  二、评选范围

  1、凡于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在省内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新闻作品,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刊载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上述时间内,由我省作者撰写的在省外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也可参加评选。

  2、其它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或非新闻类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1、报纸、人大报刊类参评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新闻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新闻特写、新闻综述不超过3000字;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

  2、广播、电视作品以时间为衡量单位。消息不超过4分钟。广播电台述评性节目不超过15分钟;电视台述评性节目不超过40分钟。广播电台专题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台专题作品不超过45分钟。现场直播、访谈类作品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报纸杂志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广播电视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整体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4、摄影作品要求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5、网络作品设评论、专题、访谈三个参评项目,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评论:字数不超过3000字。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I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访谈:时间不超过1小时30分钟。报送专题和访谈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6、原则上选送本省媒体刊发的作品,在省外媒体刊发的确实优秀的作品也可以报送,但每个推荐单位只限推荐1篇。

  7、推荐参评作品,要求尽可能兼有各种新闻体裁和形式:既有文字作品,又有音像作品;既有通讯,又有消息、新闻评论和新闻摄影;既有会议报道,又有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的报道。

  四、参评作品报送办法

  1、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新闻报道的各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人民之友杂志社推荐数量不超过6篇(件),其它新闻单位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4篇(件)。

  2、各市、州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所在市、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或研究室统一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各市(州)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7篇(件)。上届好新闻评选获一等奖的单位可以多报送1篇。

  3、各市(州)推荐的作品中要求有4篇(件)当地新闻媒体刊载的新闻作品。有1篇消息作品。各市(州)、各新闻单位推荐的新闻摄影作品不占推荐名额。

  4、各报送单位必须填写推荐总表1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一件作品附作品推荐表一份,推荐表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文字作品、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并附刊出参评作品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需提供原件一张。

  6、广播、电视作品:须刻录成音、视频光盘1张,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每件参评作品文字稿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

  7、所有推荐作品应于2014年4月4日前邮寄或送达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宣传处,选送作品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一律视为放弃参评。

  8、联系方式:邮编:410007,电话:0731—85309247,联系人:熊曙辉、蒋素珍)。

  五、评选和奖励

  1、评选: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级主要新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处室和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会,进行民主评定。具体评选办法由评委会商定。

  2、奖励:获奖作品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0个。一等奖作品的编辑获编辑奖。按报送作品的质量及获奖作品的数量,在推荐单位中评出组织奖4个。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向获奖人员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另外,从获奖作品中遴选12篇(件),推荐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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