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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茂林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扩大会议暨全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对台港澳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7-28 10: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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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副主任 盛茂林

  (2013年4月22日)

  同志们:

  刚才,光明同志全面总结了去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省组委会对2012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成绩突出的先进市州、媒体单位和好新闻进行了表彰。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同志们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等一会,莲玉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党的十八大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对民族工作的部署进行了丰富和创新,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别强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些新的论述,集中了政策、制度、主题、教育、发展、权益、和谐等关键词,标志着民族工作的目标取向实现了重要转变,即从过去主要关注各民族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转变到以后在继续下大力气提高各民族物质生活水平的基础上,要更多关注各民族群众幸福感。实现这样的转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筑“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部署,就是要深刻理解和重点把握这些新论述、新要求,努力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绩。重点要把握六个方面:一是要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上特别注意“正确”二字,正确理解党的民族政策,不偏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党的民族政策,为民族工作构筑坚实的政策保障。二是要紧紧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抓住了“两个共同”的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三是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这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四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进一步拓宽民族团结进步的空间和渠道,使“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深入人心。五是要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上特别注重“合法”二字。合法的权益要坚决予以保障,非法的要求要坚决予以抵制。六是要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作为考量民族政策得失、衡量民族工作水平的标杆和底线。

  二、继续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的第一抓手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仍然是全省科学发展、富民强省链条上最薄弱的环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今后较长时期内,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既面临着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双重任务,又面临着加快经济发展和转方式调结构的双重矛盾,还面临着保护生态环境和缩小发展差距的双重压力。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第一抓手,对民族地区,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从“四个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一是要从顶层设计上给予更多支持。要紧紧抓住国家启动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的历史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更多支持,全面落实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发挥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推动民族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路子。要在省级层面做好民族地区发展和扶贫攻坚的规划,全面分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制约要素,提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原则和前进路径,构建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模式。

  二是要从项目安排上给予更多支持。项目是经济发展的载体。项目决定发展,发展需要项目。要在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建立民族地区项目库,为民族地区争取和安排更多的项目。加快堆进民族地区高速公路、铁路客运专线及机场建设,以及等级公路、通乡公路、通村公路、旅游公路的建设,逐步形成综合交通网络。抓紧建设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做好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配套、中小流域治理和农村饮水安排工程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资源为依托,抓好湘西地区开发第三轮规划产业项目及第二轮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扶持一批民族医药研发、中药材加工和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矿产深加工基地;注重挖掘、保护和开发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等民俗风情和民族文化,打造一批旅游精品,把旅游业培育成有民族特色有国际影响的支柱产业。

  三是要从资金投入上给予更多支持。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很难形成“资金洼地”,需要各方面加大力度,增加对民族地区资金投入总量,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和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要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的金融扶持,帮助民族地区拓宽间接和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银行加大对民族地区的信贷投入,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民族地区的上市后备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发挥金融的服务功能,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要从民生改善上给予更多支持。民族问题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民族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民生工作。抓好了民生,就抓住了民心,就抓住了民族工作的“牛鼻子”。当前,民族地区社会发育相对缓慢,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社会保障功能较弱,少数民族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住房难、增收难等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民生问题、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目标,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地生根。要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把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制度性扶贫紧密结合起来,搞好扶贫与农村低保、养老、医疗和教育等基本民生的对接配套,着力解决少数民族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突出问题,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共同责任,是民族工作的底线。我们一定要善用“底线思维”,坚持将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确保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重。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组委会成员单位要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下,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安排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将工作做细做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抓出成效。尤其要请各级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对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二是不断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省的民族法制建设,通过多年的努力,现有34部地方性法规在实行,体系得到逐步建立和完善,也为我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当前,最重要的是要继续完善民族配套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民族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部门职责权限,抓紧制定贯彻实施民族“一法两规定”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及时修改完善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更加完备的民族配套法规体系。要认真修改《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积极推进《湖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各成员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抓住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和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组织视察,了解掌握全省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社会氛围。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这个平台,在促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方面做出更大贡献。要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共同发展好”的主旋律,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要把集中宣传与常规宣传更好地结合起来,运用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把示范点办成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窗口,促进各民族团结的样版。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为新时期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奋斗方向,我们一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精神引领民族工作,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再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辉煌!(责任编辑: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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