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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评选实施方案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7-28 10: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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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快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进一步加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经省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事件评选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成就,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评选对象

  2009年9月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以来,截止到2012年6月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重大事件。

  四、评选标准

  主要考量事件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当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事件在全国或全省产生了较大影响力,省内外媒体的关注程度较高,对全省民主法治建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进步具有全局性的推动作用,对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五、评选安排

  1、成立机构。3月22日,由组委会办公室(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邀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民委、湖南日报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成立“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评选工作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评选工作办公室设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民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湖南日报等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

  2、推选和初评。4月,由省组委会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组委会、省直主要媒体发出评选通知及实施方案。6月,各个单位推选出10件“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事件,报评选工作办公室。7月下旬,评选委员会从初步推选的100余条新闻事件中投票评选出20条,印发各市州宣传部门、人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和省级主要媒体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8月上旬,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遴选出15件“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侯选事件。

  3、宣传发动和公众投票。8月下旬,通过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湖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红网、湖南人大门户网向社会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公布“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候选事件。发动公众采取网络、手机短信、声讯等方式进行投票。

  4、评委会终评。9月上旬,由评委会在投票结果的基础上,对事件进行终评,评选出“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

  并签署评审意见。组委会办公室将终评情况报组委会领导审定后,由各媒体对社会发布公告。

  5、宣传报道。9月,各媒体对“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进行深度宣传报道,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6、投票激励。由省组委会设置专门奖项,在参与投票的公众中随机抽取产生,激励公众参与投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组委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组委会积极开展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抓好此次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结束后,对活动组织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2、积极配合,认真推选。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组委会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联络员或专人负责,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主流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熏陶,在宣传中受教育,营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2012年4月

  联系人:刘各文0731-85309281 彭宏科 0731-8530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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