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投票的积极性,根据“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实施方案,制定公众投票及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一、发布推选公告
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于8月22日起在醒目位置连续发布推选公告,列出“湖南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新闻”的15条候选事件,供公众投票;
湖南卫视、湖南经视于8月22日起晚间新闻时段连续发布推选公告,公开投票方式;
红网、省人大网于8月22日至9月4日发布推选公告,并开通网络投票平台(省人大网设计投票链接通道)。
二、公众参与平台
组委会于8月22日至9月4日开通网络、短信、声讯三类投票平台。社会公众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声讯等方式进行投票。请红网投票平台将投票总量、各市(州)投票情况等统计结果及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三、激励措施
1、对各市州组委会投票组织的奖励
设特别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根据各市(州)投票情况统计,本地区参与投票人数在5万以上的为特别组织奖,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在3万以上的为优秀组织奖,奖金为人民币6000元;在1万以上的为优秀组织奖,奖金为人民币3000元。
2、对公众投票的奖励
随机抽取50名参与投票者进行奖励,各奖励话费300元。
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
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2012年8月20日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